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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22-04-20 16:28 点击量: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高校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场所,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应当成为全社会讲文明、讲礼貌的楷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 ) 校园行为规范

1.维护国家利益。不得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

2.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3.关心国家大事和学院工作。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学院工作和有关学生切身利益的意见和建议,都应通过正当渠道反映。不得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非法组织。不得在校园张贴大小字报、乱发议论。不得进行宗教传播活动。

4.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仪表整洁,不留怪异发型;穿着朴素、大方、得体,不穿拖鞋、背心等过于暴露的衣服进入教学及办公等公共场所;在校期间集体活动按要求着装;男女交往言谈文雅、举止庄重,不得在校园和公共场所过分亲昵或发生有悖公序良俗的不雅行为。

5.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谈吐文明,不说脏话;待人礼貌,尊敬师长,遇到老师,主动礼让;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6.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主动拣拾校园内的垃圾。文明如厕,便后及时冲水,手纸、卫生用品及包装袋等禁止放入便池。

7.遵守校园管理制度,维护学院正常秩序。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不在教学、办公区内进行影响师生工作或学习的文体娱乐活动。

8. 积极参加健康的文化活动。不得在社会营业性餐厅或茶座伴舞陪酒,充当歌手。严禁观看和传播反动、淫秽的书刊、音频、视频。

9.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门窗、栏杆等公共设施,不得在墙面上乱涂乱画、不乱踩脚印、不乱贴广告。

10.爱护花草树木。不踩踏草坪,不攀折花木,不在树上乱挂条幅或其它宣传品。

11.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不浪费水、电、粮食,反对讲排场、摆阔气的生活作风。

12.热爱劳动,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不怕脏、不怕累。

( ) 课堂行为规范

1.第一节课,提前十分钟进入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如上课期间进入或离开教室,须征得老师同意。

2.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玩手机,不喧哗谈论、不交头接耳等,不做与授课内容无关的事。

3.自觉保持教室内外清洁。不得将食品带入教学场所。不在教室内外乱扔垃圾或废弃物。

4.爱护教室内的设备、设施或物品。不得随便移动或损坏物品,不得在课桌上乱写乱画。

5.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随手关灯和关闭空调。

( ) 就餐行为规范

 

1.按时就餐。按照学院规定的就餐时间到餐厅就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2.自觉维护就餐秩序。买饭时自觉排队,不加塞、不拥挤。

3.爱惜粮食,严禁浪费。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4.自觉保持餐厅内外卫生。用餐后将所用的餐具及废弃物送到指定地点,做到文明用餐,光盘净桌。

5.增强环保意识。不用现金买饭;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盛放食物;不使用一次性碗筷。

6.文明使用餐位。不抢占座位,用餐后不继续占用座位,方便其他同学用餐。

7.爱护餐厅内公物。不损坏餐厅内的公共设施、设备或物品。

( ) 公寓行为规范

1.遵守公寓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有关领导、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辅导员老师、学生干部及其他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检查,携带电脑等较大行李离开公寓时要到值班室登记。

2.遵守公寓内的作息规定。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严禁夜不归宿;严禁带异性进宿舍;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严禁在校外租房居住。

3.自觉维护公寓内外的卫生。不得向楼道、楼梯及窗外泼洒污水或抛洒杂物,不得将残汤剩饭倒入水房内的水池;坚持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宿舍内务整洁。宿舍内垃圾入袋,提袋下楼。

4.自觉维护公寓内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得在公寓内吸烟、喝酒、赌博、吸毒、喧哗、打闹等;不得在公寓内喂养宠物;不得观看和传播淫秽书刊或音视频;不得在公寓内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5.自觉排除公寓安全隐患。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不得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点燃蜡烛等照明。

6.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寝室内不存放大额现金;笔记本电脑、手机、相机、首饰等贵重物品要及时锁好;就寝时或离开宿舍时锁好门窗;在公寓内发现推销或可疑人员时要询问、劝离或报告值班人员。发现学生在校内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精神疾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需立即报告值班老师。

7.冷静应对突发事件。如遇紧急停水、停电、失火、失窃等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积极自救,并及时报告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或系部值班辅导员进行处置。

8.服从学院的住宿安排。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要遵照医嘱和临时安排,到指定地点住宿。

9.爱护公寓内各项公共设施、设备和物品。如有损坏,应及时到公寓值班室或网上登记报修。

( ) 公共场所行为规范

1、图书馆

(1) 进馆和借阅时要保持秩序,不得大声喧哗。

(2) 阅览室的杂志、报纸阅后放回原处,不得乱扔乱放;不同时占用几本杂志。

(3) 不得在借阅的图书、杂志、报纸上乱写乱画,严禁拆撕剪辑。

2、运动场

(1)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按时参加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按系部规定出早操,认真跑操,做广播操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动作,确保早操质量和效果。

(2) 体育比赛中,服从裁判,尊重对手,注意保护自身和对方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3) 观看比赛时遵守秩序,服从指挥,文明观赛。

 

(4) 自觉维护运动场地的卫生。上体育课、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时不得随地乱扔饮料瓶、纸屑、果皮等杂物。

3、会场

(1) 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自觉维护会场秩序,服从会议统一指挥,遵守会场纪律,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3) 爱护公共设施,保持会场清洁卫生,不吃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4)散会时,有序离场,不得拥挤,避免造成混乱和意外事故。

( ) 网络行为规范

1、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2、正确运用网络资源。善于网络学习,不沉溺网络游戏。

3、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在网上公开个人资料,不随意约见网友,不参与有损身心健康的网络活动。

( ) 各职能部门、各系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督导检查和《立德树人文明公约》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 ) 本规定 2017 7 23 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立德树人文明公约》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立德树人文明公约

 

 

一、理想篇

 

坚定信念,志存高远;面向世界,了解国情。

爱国守法,政字当先;科学发展,民族复兴。

尚法精业,服务人民;自由平等,法治公正。

高举旗帜,团结奋斗;富强民主,和谐文明。

 

二、立德篇

 

明礼修身,仪表整洁;传统文化,身体力行。

尊敬师长,感恩父母;见人问好,美德传承。

自尊自爱,自省自律;积极向上,豁达宽容。

严于律己,知行统一;诚实守信,履约践行。

遵规守纪,敬廉崇洁;敬业奉献,弘扬新风。

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男女交往,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志愿服务,关爱他人;善行河北,众志成城。

 

三、学习篇

 

珍惜时间,勤奋学习;拼搏努力,自强不息。

热爱职业,提高技能;崇尚科学,追求真理。

刻苦钻研,顶岗实习;积极实践,严谨求实。

博知笃行,终身学习;创新创业,多出佳绩。

 

四、 生活篇

强健体魄,热爱生活;阳光体育,贵在坚持。

早睡早起,按时作息;认真听课,充实业余。

勤俭节约,消费适宜;文明就餐,餐具自理。

热爱劳动,共建校园;创优公寓,美化寝室。

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适应形势。

文明上网,抵制诱惑;志趣高雅,提升素质。

防火防盗,保障安全;良好习惯,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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